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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公寓文明督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6309) 发布时间:2021/09/0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生活园区的育人阵地作用,推进内涵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公寓文明督导员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0-2021学年聘任的公寓文明督导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名额分配

本次考核为校级荣誉,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0%60%10%

三、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为全体公寓文明督导员;

  2、有较高的思想和理论素养,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活动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4、能够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上报和反馈学生公寓的各类突发问题。

四、评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916日之前,将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公寓文明督导员考核汇总表》(纸质版)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生活园区学工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9117575@qq.com。联系人:张瑜,地址:行政楼110A办公室。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1年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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