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生活园区的育人阵地作用,推进内涵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公寓文明督导员”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0-2021学年聘任的公寓文明督导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名额分配
本次考核为校级荣誉,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0%、60%、10%。
三、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为全体公寓文明督导员;
2、有较高的思想和理论素养,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活动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4、能够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上报和反馈学生公寓的各类突发问题。
四、评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9月16日之前,将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公寓文明督导员考核汇总表》(纸质版)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生活园区学工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9117575@qq.com。联系人:张瑜,地址:行政楼110A办公室。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