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易班工作站:
依据《浙江财经大学学院易班工作站考核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将评审“浙江财经大学2022-2023学年易班工作站先进个人”荣誉并报学校易班发展中心备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各学院易班工作站指导教师和工作站成员应根据学院易班工作站内部有关要求选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评选条件
浙江财经大学2022-2023年在学院易班工作站任干事、干部等职的全日制本科生且需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及集体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高,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积极履行学院易班工作站内部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学院易班工作站分配的各项任务;
(四)在本学年内无任何课程不及格及党、团和行政处分等情况。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各学院易班工作站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
配额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3 |
金融学院 |
3 |
财政税务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外国语学院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经济学院 |
2 |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
2 |
会计学院 |
3 |
法学院 |
3 |
艺术学院 |
1 |
数据科学学院 |
2 |
盈阳金融科技学院 |
1 |
四、其他事项
(一)学院易班工作站应在2023年6月19日前报送《浙江财经大学2022-2023学年易班工作站先进个人推荐表》,其中纸质版指导老师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104A阿布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1540239919@qq.com。
(二)校易班中心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备案,入选人员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颁发荣誉证书。
(三)学院易班工作站应保证评选过程透明、公平、公正,凡有投诉且经查实的,取消下学年度各项工作评优资格。
(四)未尽事宜联系阿布老师。
浙江财经大学易班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