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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6618) 发布时间:2021/07/23

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选拔并推荐我校辅导员参加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

在编在岗的我校专职辅导员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推荐。

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东方学院计入本部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荣誉设置

本次选树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培优选优的原则,邀请专家评审,推荐候选人参加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20名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50名的评选

推荐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参与推荐的辅导员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起)。

、其他要求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726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

1.申报人须填写附件1:《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和附件2:《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2. 候选人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以上所有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格式请参考附件3:《填表说明》,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电子材料和数码照片发送至349464225@qq.com,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其他未尽事宜联系学生处夏兆伟,联系电话:86735749。

附件:

1. 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2. 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 填表说明

党委学工部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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