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浙财学子爱国爱校的思想意识。现将升国旗仪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本学期第九周起,周一早上7:20。
地点:下沙校区西操场国旗台。
二、活动方式
1.学校国旗护卫队负责升国旗仪式的进行。
2.升国旗仪式由轮值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参加,轮值学院的大一和大二学生无特殊情况均需到场。(轮值安排见附件)。
3.参加升旗活动的学生应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集合,在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前5分钟集合完毕。
4.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全体人员要衣着整齐严肃,姿态端正,不得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左顾右盼,仪式开始后全体行瞩目礼。
5.轮值学院的辅导员带队参加升国旗活动,并做好现场组织协调,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6.如遇雨雪天气活动取消。
三、工作要求
开展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学院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学生处将加强对升国旗活动的检查指导,并对各学院组织开展的情况进行考勤和记录。
附件:
各学院升国旗仪式轮值表
教学周 |
日期 |
轮值学院 |
第九周 |
2017年11月13日 |
会计学院 |
第十周 |
2017年11月20日 |
经济学院 |
第十一周 |
2017年11月27日 |
法学院 |
第十二周 |
2017年12月4日 |
外语学院 |
第十三周 |
2017年12月11日 |
数科学院 |
第十四周 |
2017年12月18日 |
人文学院 |
第十五周 |
2017年12月25日 |
艺术学院 |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