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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3838) 发布时间:2017/11/07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浙财学子爱国爱校的思想意识。现将升国旗仪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本学期第九周起,周一早上7:20。

    地点:下沙校区西操场国旗台。

二、活动方式

    1.学校国旗护卫队负责升国旗仪式的进行。

    2.升国旗仪式由轮值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参加,轮值学院的大一和大二学生无特殊情况均需到场。(轮值安排见附件)。

    3.参加升旗活动的学生应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集合,在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前5分钟集合完毕。

    4.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全体人员要衣着整齐严肃,姿态端正,不得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左顾右盼,仪式开始后全体行瞩目礼。

    5.轮值学院的辅导员带队参加升国旗活动,并做好现场组织协调,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6.如遇雨雪天气活动取消。

三、工作要求

    开展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学院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学生处将加强对升国旗活动的检查指导,并对各学院组织开展的情况进行考勤和记录。

 

附件:

各学院升国旗仪式轮值表

教学周

日期

轮值学院

第九周

2017年11月13日

会计学院

第十周

2017年11月20日

经济学院

第十一周

2017年11月27日

法学院

第十二周

2017年12月4日

外语学院

第十三周

2017年12月11日

数科学院

第十四周

2017年12月18日

人文学院

第十五周

2017年12月25日

艺术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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