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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财经大学辅导员思政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作者:青山 浏览次数:(1774) 发布时间:2023/04/18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一心四轴八翼”辅导员队伍发展计划,进一步推动我校思政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思政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为我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职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的专职辅导员、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校主管思想政治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级领导。

二、课题设置

学校将根据申报课题的选题内容、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组成、课题范围等因素,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课题5项和一般课题25项,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5000元/项,一般课题2000元/项。

三、课题指南

1.结合探索新时代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紧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等时政热点。

2.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核心内容:思政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资助育人、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政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

3.能够立足于学校工作实际,推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对所申请项目有前期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申报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研究进度安排,完成项目调研工作,形成具有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要保证项目的原创性、科学性,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现象,取消立项资格。凡已承担浙江财经大学辅导员思政研究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得申报。

2.项目申请人每人限申报项目1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确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结题的可以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期期间不得再次申报此项目。

3.项目资助与管理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和创作工作量计算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成果形式

1.课题结题方式可以为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与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形式相一致,项目结题的要求一般为:

(1)以论文结题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有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与思政工作相关的刊物)。

(2)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在工作实践中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字数在6000字以上,并通过学校组织的有关专家鉴定。

2.正式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必须注明课题编号,成果应与研究项目相关。

3.结项时间为20245月。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题。

六、申报时间

有意向申请者请填写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 一式2份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一式5份交行政楼11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至349464225@qq.com。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5月25日。联系人:夏兆伟,电话:86735749。

  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学工部

2023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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