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辅导员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学工〔2021〕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教学业绩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为我校全体专职辅导员及党委学工部、团委等其他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参评人员的相关课题、论文、获奖情况以及教学工作量等材料,有效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请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于6月26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辅导员教学工作业绩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和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并上报学工部。
联系人:夏兆伟,联系方式:86735749,邮箱:349464225@qq.com。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辅导员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2.浙江财经大学辅导员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
3.浙江财经大学辅导员教学工作业绩情况登记表
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学工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