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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与学生管理】浙江财经大学学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4248) 发布时间:2018/03/04

各部门、各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学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

                                  2017年1025

 

浙江财经大学学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构建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营造乐学善学的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正作风、树教风、抓学风”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进德修业、与时偕行”校训和“明德笃学、经邦济世、崇实创新、勇立潮头”浙财精神,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考核奖惩,切实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突出学风建设在学生全面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明确责任主体,构建长效机制,形成“尊师好学、优良规范、励志有为”的优良学风,助力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和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奋斗目标的实现。

三、具体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抓学风”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研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组成,统筹全校学风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党校办)

2.规范学风管理。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学籍管理、学生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落实考勤、奖惩、学业警示、留级等制度,提高学业挑战度和学位授予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完善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学分制、转专业、双学位等制度,提升学生学习自主性。(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研工部)

3.落实导师制度。完善落实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健全研究生导师权责机制,配齐配强专业班主任,充分发挥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作用,强化纪律、严格管理、加强交流,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责任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研工部、各学院)

4.推行辅导员“三联系”制度。辅导员要经常性联系学生、联系家长、联系老师,深入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方面的诉求和困难,加大学业困难、违纪违规等学生的引导帮扶和教育管理力度。加强与学生家长和任课教师的沟通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学习指导工作。(责任部门:学生处、研工部、各学院)

5.加强学风建设研究。结合学生的需求和特点,注重互联网新媒体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学风建设过程中的数据信息,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经验。(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研工部、各学院)

(二)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1.持续打造“三无两高”课堂。通过提高教学质量、推广小班化教学、建立文明督导岗、推广手机保管袋、加强课堂教学检查等多方面举措,加大“三无两高”课堂建设力度,把学生的主要精力和注意力引导到课堂上来,切实减少携带早餐进课堂、迟到旷课、上课玩手机等不良现象。督导检查情况面向全校公布。(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研工部、各学院)

2.深化“三不两勤”寝室建设。以文明寝室建设为抓手,实行定期大扫除和全校大抽查制度,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文明寝室检查考核机制。园区学风督导工作组随机进行全面专项检查,对晚归、校外住宿、沉迷网游、打麻将等不良现象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研工部、各学院)

3.加强学业规划指导。创新新生始业教育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做好专业思想教育,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指导,实施考研助推计划、考博计划,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明确奋斗目标,科学合理规划学业。(责任部门:学生处、教务处、研工部、创业学院、各学院)

4.规范第二课堂管理。开发第二课堂信息系统,规范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学术型社团等团学组织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研工部、创业学院、各学院)

5.加强诚信廉洁教育。开展学术诚信、就业诚信、考试诚信、网络诚信、还贷诚信、廉洁从学和廉洁从业等专题教育活动,严肃学术规范和考风考纪,强化学生的诚实守信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学生处、团委、研工部、各学院)

6.树立先进典型。试行“进德标兵”、“修业标兵”、“德业双馨楷模”、“学风优良班级”等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加大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学生党员和优秀骨干在学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朋辈教育,努力营造崇学向上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研工部、各学院)

7.学业困难帮扶。定期开展学困生排摸,深入做好学困生成绩送达和学业预警工作,发挥综合导师、专业老师、学生组织等作用,切实加大谈心谈话、一对一辅导、组建学习小组等帮扶力度,增强兴趣、提振信心、提升成绩。(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研工部、各学院)

(三)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考核奖惩

1.加强检查督导。引入刷卡或人脸识别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制定规范的课堂点名制度,对无故旷课达到处分规定的学生,必须按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建立校院两级学风督导小组,对课堂教学、自习教室、图书馆、寝室等场所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劝阻不良行为。(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研工部、各学院)

2.严惩学术不端和考试作弊行为。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或论文撰写等环节中有伪造、剽窃等行为的学生,按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研工部、各学院)

3.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在学生干部任用、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中,要将学习成绩、遵守校级校规等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学风建设情况作为任课教师、综合导师、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等有关人员考核、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学风建设中如有明显缺位失职行为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处罚。(责任部门:组织部、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工部、各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同心同向、共同努力。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学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学风建设的有关细则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

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校报、广播、宣传栏等舆论载体和阵地,大力宣传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学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全校上下共建学风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

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学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要把深化学风建设与推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创新载体办法,提升工作实效,共同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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