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长队伍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发展和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寝室长”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现请按时报送2020级新生心理委员、寝室长名单并推荐2019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委员的职责任务
心理委员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员,纳入班级学生干部管理体系,不得由其他班委兼任,受所在学院领导管理和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管理。心理委员工作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同学提供心理支持,及时反映班级同学的异常心理问题等。
二、心理委员的选拔条件
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责任心强,积极乐观,乐于助人,热心于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级各类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工作知识与技能;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较强的心理自助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富有爱心,观察敏锐;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符合学生干部的其他要求。寝室长的选拔条件等要求由学院自行规定。
三、心理委员的选拔程序及要求
1.各班按照“个人自荐、辅导员考察、班级选举”的程序产生一名心理委员候选人,根据班级实际情况,也可产生男、女各一名心理委员候选人。
2.参加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合格后被正式任命为班级心理委员。
3.鉴于心理委员工作的特殊性,心理危机预警库内学生原则上不担任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心理委员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再作调整。
4.各学院应定期对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长开展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其更好地承担班级和寝室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5.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2020级新生心理委员、寝室长名单报送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便安排校级心理委员、寝室长培训。
四、优秀心理委员的推选要求和名额
各学院根据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结合其工作实绩,负责推荐2019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心理委员总人数(2020级心理委员不包含在内)的5%。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2019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名单报送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校将在心理健康宣传月闭幕式上举行颁奖仪式,为优秀心理委员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施周婷,联系电话:87557476。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度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
学生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