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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辅导员参加教育厅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325) 发布时间:2024/03/31

各学院(研究院):

为提升辅导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辅导员心理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心理问题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工作,按照教育厅的要求,2022年(含)以前入职的辅导员原则上应于2024年完成心理助人能力初级认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流程

1.专题培训

2019 年之前入职的专职辅导员、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需参加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专题培训,2019年至2022年入职的专职辅导员无需参加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专题培训。2023年至今入职的辅导员参加今年全省高校新入职辅导员岗前培训,获得结业证书。

2.提交案例

所有参加初级认证的教师,均需在“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智慧思政台”( 微信扫码登录,若第一次登录,需填写个人信息以激活微校卡)-“心理健康”-“心理援助”-“发起申请”申请援助案例。提交案例的状态“已归档”方可。

3.统一报名

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统一上报“智慧思政台”。

4.上传附件

学校统一报名完成后,请各位老师进入系统,上传附件,附件内容是参加培训证明或者相关资质证书的证明。

5.等待审核

上传附件后,请各位老师及时查看教育厅的审核结果,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如未通过,请及时了解未通过原因,及时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6.统一缴费

学校将按照报名成功的人数统一缴费,辅导员无需自行缴费。

7.认证答辩

答辩形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2019年以前工作的辅导员采用临时集训的方式进行专题培训,答辩与培训一起,采取线下答辩形式;2019年以后工作仍采用线上答辩,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缴费成功的教师,按照教育厅要求及时进群,以便及时了解考务信息,按照教育厅要求进行认证答辩。

二、校内交流与学习

学校将邀请已经通过答辩的辅导员,进行案例撰写和答辩技巧的交流与学习。

三、相关事件说明

1.援助事件分类说明 

援助事件根据性质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疑难事件,紧急事件,特急事件。

点击可查看不同事件的说明(见下图),最根本的区分标准在于事件的紧急程度,由发起援助者自己把握。

操作流程中,三者的区别在于:疑难事件可自己选择三天内的专家号;紧急事件直接分配当天专家号(若申请时已超过专家排班 时间,则分配第二天专家号);特急事件直接拨打热线电话(含 24 小时热线电话)。





2.案例撰写说明

案例撰写包含以下内容:学生基本信息、成长史、近期应激事件、就医情况、社会支持情况、自身资源等。案例要求: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学生真实身份要隐去,个案撰写不要过于详细,也不要过于简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相关工作,2023年前入职的辅导员请于4月30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案例并完成归档。联系人:学生处 :王钰菡 87557475;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徐飞 87557476。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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