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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754) 发布时间:2023/04/19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含东方学院)。

二、推荐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4.本部学生曾获校级“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不含提名奖)。东方学院推荐1人。

三、推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材料,经辅导员审批后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含东方学院)根据推荐标准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

(三)学校遴选上报

学校组织遴选,从学院推荐人选中择优选出2候选对象,报送参加全省高校的遴选。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真正做到“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评、大学生学。

(二)请各学院于202342516:00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0514829@qq.com,纸质版送至行政楼104A办公室。材料包括:

1.申报表(见附件);

2.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

3.照片2张(1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照片均在500K以内,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

4.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学生处姜宁,电话:0571-86731995。

          附件: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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