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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2015-2016学年“正泰品学奖”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3093) 发布时间:2016/11/14

各学院:

“正泰品学奖”是由正泰公益基金会设立的奖学金,旨在奖励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其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诚信守法,模范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

3. 了解正泰集团基本情况,关心集团的发展;

3.善于创新,成效明显,在校级或地市级及以上创新创意、实践类比赛评比中成绩优异。

4.初评获得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三、奖励名额与奖励标准

“正泰品学奖”不分等级,本科生奖励名额为4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正泰品学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与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同时进行。

1.符合评选的学生需如实填报《浙江财经大学“正泰品学奖”申请表》,并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书交所在学院;

2.所在学院根据评选文件的规定名额和评选要求进行评审,签署意见后于11月22日前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后,提交正泰公益基金会审核确认;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表彰。


联系人:袁茗     电话:86731221


学院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财政税务学院

3

公共管理学院

2

会计学院

9

金融学院

5

工商管理学院

4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3

经济学院

4

法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数据科学学院

2

人文与传播学院

2

艺术学院

2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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