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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834) 发布时间:2022/03/15

各学院: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奋进新征程、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热情,培育感恩意识和诚信意识,树立优秀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发展性资助和资助育人有效融合,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现就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资助育人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主题

踔厉奋进正当时 资助育人向未来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8月

三、内容及形式

(一)学校层面活动

1.开展2022年度“浙江财经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3-6月)。通过校内励志先锋人物的评选,进一步宣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典型事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

2.开展资助育人作品征集大赛(4-5月)。面向全校师生开展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的征文、微电影、艺术品征集大赛,征集身边青春奋斗、感人至深的助学故事,评选若干优秀作品进行展示,传递资助育人正能量和学生成长成才新面貌。

3.开展资助育人经验分享会(4-6月)。组织各学院资助辅导员、班主任交流资助育人工作特色经验和典型做法,分享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案例。

4.举办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4-5月)。开设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素养、文体素养、就业能力提升等三个专题课程,推进发展性资助落实落细,不断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学院层面活动

1.开展一次励志先进等典型人物风采展示活动(3-5月)。各学院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优秀成长事迹,组织励志先进等典型人物开展经验分享交流会,充分发挥朋辈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讲好资助故事,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2.开展一次诚信主题教育活动(4-6月)。各学院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助学金发放政策、兼职防诈骗教育等,通过主题班会、讲座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宣扬诚信事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诚信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

3.开展一次“浙财小助走乡村”活动(7-8月)。组织本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资助政策进我家”、“带着政策回母校”等活动,并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地方学生资助志愿服务,开展常态化资助工作宣传。

4.开展一次“家校关爱行”活动(7-8月)。各学院利用寒暑假社会实践的机会,重点走访慰问孤儿以及特殊困难学生家庭,精准掌握学生实际困难,真正把温暖送到家,推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和资助育人工作深入开展。

5.“发展性资助示范学院”申报(4-6月)。组织遴选一批可复制、可传承,全面统筹学业、心理、就业、创新创业等资源,在学业提升、心理帮扶、励志引领、就业帮扶、实践锻炼、学术认知、素养培育等方面体现学院特色的资助育人项目,作为学校首批“发展性资助示范学院”,浓厚育人氛围,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活动的育人意义,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作用,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自我教育、主动实践的平台,以活动为契机做好学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励志成才教育。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依托主题班会、讲座报告、团辅沙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宣讲活动,把育人工作切实贯穿到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创新资助育人活动模式,使资助育人活动进一步贴近学生、真正走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激发学生家国情怀和感恩意识。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和资助工作影响力。学院将活动开展情况根据要求及时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学校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全面展示各学院资助育人活动风采。

(四)及时梳理总结。各学院要做好资助育人工作的总结,及时梳理成果、总结经验。

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院两级的发展性资助活动,并做好相关素材(照片、文字材料)的整理留存。在9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要求详见活动具体安排)。联系人:吴少鹏;联系电话:86735747,E-mail:415173784@qq.com

 

 

 

浙江财经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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