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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407) 发布时间:2024/03/12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浙财学子爱国爱校的思想意识。现将升国旗仪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第四周(即318日)起,间隔一周(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周一早上720

地点:下沙校区西操场国旗台

二、活动流程

1国旗、奏唱国歌(由校国旗护卫队负责进行)

2、国旗下演讲(由轮值学院负责进行)

三、活动要求

1、学校国旗护卫队负责升国旗仪式的进行。

2、升国旗仪式按线下常规方式开展,由轮值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参加,轮值学院的大一和大二学生无特殊情况均需到场。

3、参加升旗活动的学生应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集合,在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前5分钟集合完毕。

4、参加仪式的全体人员要衣着整齐严肃,姿态端正,不得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左顾右盼,仪式开始后全体行瞩目礼。

5、轮值学院的辅导员带队参加升国旗活动,并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6、轮值学院相关负责人应提前联系国旗护卫队负责人。

注:如遇雨雪天气则活动顺延一周。

四、工作要求

开展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学院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学工部将加强对升国旗活动的检查指导,并对各学院组织开展的情况进行考勤和记录。


各学院升国旗仪式轮值表

 

周次

日期

学院

第四周

2024318

财政税务学院

第六周

202441

公共管理学院

第八周

2024415

会计学院

第十周

2024429

金融学院

第十二周

2024513

管理学院

第十四周

2024527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国旗护卫队联系人:李同学(19357505022)。

 

 

 

党委学工部、人武部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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