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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青山 浏览次数:(3127) 发布时间:2022/11/11

各学院:

当前全国的疫情防控形势依旧复杂严峻。根据上级和学校防疫工作需要,为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防疫期间本科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调相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责任意识,做好长期“应战”准备

全体辅导员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来抓。坚决落实上级和学校各项工作要求,将各项措施落小落细落实,“广泛宣教”和“精准对接”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绝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放松心态、厌战情绪,严防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各学院要就全员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充分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综合导师、学生党员及寝室长对本院学生进行网格化管理,全面掌握学生出省、外出请销假、晚归或夜不归宿等动态信息。对于学校布置的人员排查、流调、数据统计和报送等工作,要认真落实、按时完成。规范落实学生寝室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对于因工作疏忽和怠慢情绪导致的负面后果,学校将严肃追责。

三、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对学生的教育力度

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尽量在校内和生活区往返,非必要不出省。确有必要外出须严格执行请销假报批制度,再次强调严禁出省不报备或谎报行踪等行为的发生。进出校门需认真配合执行身份核验、亮码、测温等程序,严禁借用、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明。全体学生严格规范按时完成学校要求的核酸检测。对于返校学生,须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已发现的学生违反防疫要求的行为,学院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配合相关部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学生管理制度,在清晰认定违纪事实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通报和警示宣教,填写《学生违反防疫规定的后续教育管理反馈表》(见附件)报校疫情防控办备案

四、加强人文关怀,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成效

在长期的防疫政策执行过程中,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合理诉求及学习和生活困难、困惑,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沟通反馈,给予心理、学业、就业、经济等困难学生足够的关心关怀,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学生因疫情问题引发的矛盾。


    附件:《学生违反防疫规定的后续教育管理反馈表》

学生处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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