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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168) 发布时间:2023/11/24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进德修业,与时俱进”的校训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学生团队。

、荣誉设置

原则上推选“大学生年度人物”10个人或学生团队),“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个人或学生团队)。

三、推荐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自强不息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敬亲、志愿公益、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5.事迹应集中在2023年。已入围我校2023年十佳大学生校级评选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推选;获得往届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大学生年度人物”和“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个人或团队不再参与本次推选。

6.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团队)自荐。

、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全校范围内以各学院、各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名额如下表(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与初评)。鼓励职能部门积极推荐学生团队参评“大学生年度人物”限报1个不占学院名额。

学院

推荐名额

个人或学生团队

财政税务学院

3

公共管理学院

3

会计学院

3

金融学院

3

工商管理学院

3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3

经济学院

3

法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3

数据科学学院

3

人文与传播学院

3

艺术学院

3

盈阳金融科技学院

1

研究生院

4

总计

41

)专家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结果。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各单位在12月8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为“XX学院/部门+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材料”;纸质版送至行政楼,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候选人材料包括

1.推荐表

《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个人)(附件1)

《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团队)(附件2)

2.事迹材料

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事迹材料”,要求突出该生的典型事迹和表现(参考样文见附件3)。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3.照片(只需报送电子版)

1)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2)生活照片要求横版,JPG格式。照片“姓名+学院”方式命名。

4.汇总表

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4)

本科生材料报送地址:

邮箱:jiangning@zufe.edu.cn,行政楼104A。联系人:姜宁,联系电话:86731995

研究生材料报送地址:

邮箱:yjs@zufe.edu.cn,行政楼212。联系人:宋思圆,联系电话:87557136。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认识到该项工作是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的重要形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二)突出标准,深入挖掘。各学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努力挖掘优秀典型,细致做好参评候选人的事迹整理与推荐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积极宣传评选活动,以评选为契机,大力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先进事迹,掀起学习典型的热潮,引领青年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3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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