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就我校推荐参评省“十佳大学生”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本部获校级“十佳青年”荣誉称号的大学生纳入推荐范围,其他相关评选条件、程序、工作要求、材料内容等仍按照《关于做好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因本次评选补充推荐工作时间紧,各学院应把握好工作节奏,于2023年5月4日12:00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0514829@qq.com,纸质版送至行政楼104A办公室。
联系人:姜宁
电话:0571-86731995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