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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0526) 发布时间:2020/02/10

各学院,全体毕业生: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已推迟至32日以后。为减少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性。一方面,要积极了解防护知识,做好自身保护;另一方面,要克服消极恐惧心理,主动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形式收集就业信息,和实习单位保持联系,做好就业的准备工作。

二、毕业生要积极配合做好每日健康信息上报。做到不提前返校,不去疫区,尽量留在家中减少外出。尽量不参加线下岗位实习,如已经在实习的,条件允许的可以申请停止实习,若不能停止岗位实习的,在用人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待疫情结束且开学后方可返校,同时第一时间报送健康信息、行程史和接触史。

三、各学院要充分掌握毕业生当前个人动向。毕业班辅导员要一对一联系,帮助毕业生树立就业主体意识,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及时调整就业预期,找准职业定位,积极投身就业应聘;同时应做好就业过程中的情绪稳定和疏导工作,提醒毕业生不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招聘会,如确有需要参加面试,不要跨省市跨区域面试,面试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四、各学院要加强网络化就业指导帮扶。充分利用各类互联网、新媒体等技术手段与毕业生保持联系、做好台帐、掌握情况,提供全方位招聘公告发布、就业信息采集、就业指导帮扶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学科优势,特别是利用好各类社会资源,尤其是校友资源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和就业兜底保障工作,努力降低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

各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有序开展毕业生就业的各项网络统计服务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就业方案的形成和实施、毕业生离校、报到、跟踪调查等一系列工作环节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就业办,联系人:

高伟庆,13989466588,邮箱:gaoweiqing@zufe.edu.cn

尹怀玉,13867159406,邮箱:51203314@qq.com

 

 

学生处

2020年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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